郑州住房限购令再升级 限购区域扩大至新郑荥阳中牟三市县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5-03 15:07   393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5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市政府网站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郑州再发住房“限购令”。


  “限购令”内容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

5月2日,记者从郑州市市政府网站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郑州再发住房“限购令”。

  “限购令”内容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 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 (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

  另外,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已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售住房。 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 《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通知还规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年5月3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据悉,此次“限购令”自2017年5月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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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限购时间表

  ●2016年10月2日 郑州重启限购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2016年10月3日 限贷令推出

  居民购买家庭住房位于郑州新版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限购区域内,居民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016年12月22日 限购升级

  在限购区域内,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2017年2月10日 限购细则出台

  对郑州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

  ●2017年3月17日 限购又升级

  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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