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驻豫一周 郑州新乡商丘等多地干部被追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25 10:54   239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7月16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式入驻河南。一周过去了,郑州、新乡、焦作、许昌、商丘等省辖市陆续接到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举报材料,有市地在落实情况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

  郑州市

  第一批次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起,行政拘留1人,判刑1人。

  第二批次,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党内处分、停职等处理。

  新乡市

  新乡县环保局对监察大队中队长马庆友进行诫勉谈话;七里营镇政府对副镇长刘永中进行诫勉谈话;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污泥处理工段负责人段亮给予免职处分。

  卫辉市对住建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英会、城管局副局长苗霖进行约谈,责成住建局执法大队中队长杨新华、城管局中队长王宗伟作出书面检查。

 许昌市

  襄城县纪委对县环保局、畜牧局、紫云镇的共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禹州市纪委监察局对禹州市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电力公司、文殊镇政府等五个单位的共10名责任人作出诫勉谈话、深刻检查等组织处理。

  焦作市

  焦作市对责任单位沁阳市的2人实施了纪律处分,对13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通报批评达20次。

  焦作市对责任单位马村区实施约谈1人,诫勉谈话2人,辞退处理2人。

  商丘市

  7月18日至19日,商丘市纪检部门对5起事件的责任人进行公开处理,给予党政纪处理28人。追责的原因,都是道路扬尘问题。

  7月20日,商丘市纪委监察局对市环保局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监管失责的3名责任人实施问责追究。环保局副局长兼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

  7月21日,商丘纪委监察局对包括柘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在内的10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作为”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决定给予副县长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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